无锡市大学生创业园有关扶持政策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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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分类 | 政策内容 |
个人政策 | 创业前期 | 工商登记 | 普通高校毕业生,按非禁即进的产业原则,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放宽有关工商登记注册限制。 |
创业培训 | 对本市户籍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6 个月内实现在锡就业、创业的,可按每人 2000 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6 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创业,按上述标准的 60%给予补贴。对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在 6 个月内实现在锡就业、创业的,可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
入园后扶持 | 项目资助 | 每年选择不超过50个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经评审合格的,给予10-3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
创业扶持 | 大学生在锡初次创业,可享受: ①一次性开业补贴,每人6000元; ②3年内按每户每年据实给予上限为5000元的租金补贴; ③创业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 800 元、硕士每人每月 600 元、学士每人每月 500 元,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暂定为 2 年; ④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 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 1 人就业给予 3000 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但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
天使基金 | 每年遴选出一批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大学生初创企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以内的投资,政府按投资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予以匹配。 |
税收优惠 | 大学生创业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企业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由25%减为按15%征收。 |
社保补贴 | 2009年1月1日后投资兴办企业,同时带动5名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所办企业为投资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3年。 |
金融信贷 | 对初创期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经专家组论证通过,其申请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 |
对初创期和成长期大学生创业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的,按每人10万元的标准,最高可申请200万元的商业贴息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
科技信贷 | 被认定为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给予最高500万元风险信贷,并由政府给予50%的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种子基金 | 大学生创业企业被认定为科技型企业的,按单个项目投资额的50-100%跟进投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鼓励就业 | 大学生在锡初次创业,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享受为期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柔性引智 | 鼓励大学生创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科研配套经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企业引进海外人才进行短期合作工作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累计最高5万元的薪酬补贴。 |
平台服务 | 组建“创业者联谊会”,开展“大学生创业沙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搭建创业导师、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平台。提供各类免费创业培训等。 |
场地优惠 | 对初创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以不低于“一免两减半”(第一年租金免费、后两年租金减半)的优惠政策提供不少于20平方米的创业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