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价值引领,引导学生心怀“国之大者”,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厚植家国情怀,增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信心和决心,“立大志、入主流、上大舞台、干大事业”,提升毕业生服务国家战略就业的人数和比例,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强国有我”暑期就业实习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强化学生对国家重点省市和区域,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引导就业用人单位的认知和了解。推动就业工作前置化,增强学生的就业意识、明确学生的职业目标和提高学生的求职竞争力,促进学生主动就业、尽早就业和有目标就业,增加学生就业的选择度、达成度和适配度。建立健全以参访研学、政务见习、岗位体验、带薪实习、科研实践和求职考察等为主要形式的学生就业实习活动体系,在学校、学院(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学院)两个层面大力推进有组织就业实习,营造“无实习,不就业”的就业文化氛围,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职业素养水平和职业发展能力。
二、行动时间
主体时间为2024年7-8月。根据实际情况可延续到年底,也可追溯到2024年1月。
三、参与人员
以2025届毕业生、2026届准毕业生为主。
四、组织方式
(一)集中组织开展
1.学校发布的重点省市人才夏令营、重点单位人才开放日等活动;
2.学校线上线下组织实习招聘活动,发布实习招聘信息(请关注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在线招聘”“实习招聘”“校园招聘”“组团招聘”等版块和“山东大学就业”微信公众号[SDUjob]、毕业班辅导员工作群等);
3.学校组织赴重点省市和区域,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行业领域“强国有我”就业实习参访团;
4.学院组织赴重点引导就业用人单位“强国有我”就业实习参访团。可结合学院各类就业育人项目、“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建设、本科生教学实习、研究生专业实习、产学研合作等组织开展。鼓励相关学科专业学院协同组织开展,不同学部学科学院交叉组织开展;
(二)个人分散参加
学生个人分散自主联系参加各级各类就业实习活动。
五、重点去向
(一)省份、区域、城市和园区
1.关注东中部省份包括山东省,兼顾西部省份,关注京津冀协同发展区、长江经济带发展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和19个国家级新区,关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26个GDP超万亿城市和山东省16地市等重点城市;
2.关注国家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工程,2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级各类特色科技产业园区等。
(二)重点引导就业用人单位
1.关注各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各级所属事业单位等公共管理服务部门,战区、兵种、军事航天、网络空间、信息支援、联勤保障、军队机关等军队机构,重要国际组织;
2.关注“双一流”重点高等学校,全国重点中学,国家实验室、省部或区域实验室、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单位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和人文社科类重要科研机构;
3.关注重点企业:
(1)100家中央企业、4家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及其二级单位、旗下上市公司和重点三级单位等国有大型骨干企业;
(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和10大国防军工企业及其二级单位、旗下上市公司和重点三级单位;
(3)27家中央金融企业及其二级单位和重点三级单位等重要金融单位;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属大型国有企业,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GDP超万亿城市市属大型国有企业;
(5)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行业头部企业及其关联企业,571家“双百企业”、658家“科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和隐形冠军企业;
(6)学校、学院战略合作企业和校友企业。
4.关注114家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GDP超万亿城市等重点城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艺术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艺术团体、文化传媒机构等重点文化单位,中央新闻媒体及其地方分支机构、省部级新闻媒体及其地方分支机构等主流新闻媒体;
5.关注重点省份、地市州盟卫生健康管理机构, 全国百强百佳医院、前沿医学研究中心等重点卫生医疗机构,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健康用品、器材与智能设备制造和药品及其他健康产品流通服务等健康产业行业头部企业。
六、行动内容
(一)参访研学
时长一般为1-3天,以2025届毕业生为主、其他学生为辅,以集中组织开展为主、个人分散参加为辅。活动主要包括各省地市组织的人才夏令营、重点企业举办的开放日,各学院就近就便在学校所在地市或到外地参访研学或求职等。
(二)政务见习
时长一般为半个月到1个月,以2025届毕业生和2026届准毕业生为主,以集中组织开展为主、个人分散参加为辅。主要针对有意向到各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各省地市所属事业单位等公共管理服务部门就业的学生,学校将组织实施2024年“成才报国”暑期政务见习行动,通知正在陆续发布。
(三)岗位体验
岗位体验是学生到用人单位开展的短期上岗实习,时长一般为7-15天,以2026届准毕业生和本科、研究生低年级学生为主,集中组织开展和个人分散参加均可。可依托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等各类实习实践基地,结合各类就业育人项目、本科生教学实习、研究生专业实习等集中组织开展。
(四)科研实践
科研实践是学生在校或到用人单位开展的科研项目实践,基于地方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人才和产学研需求,通过科研立项、揭榜挂帅等,建立学生主导、导师指导,校内外实践相结合的创新实践体系,时长一般为2-3个月,必要时可适当延长,以研究生为主,以集中组织开展为主、个人分散参加为辅。学生应有50%及以上时间到用人单位开展工作,可依托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创新实践基地和创业实践平台,结合各类就业育人项目和产学研合作等集中组织开展。
(五)带薪实习
带薪实习是学生到用人单位开展的长期上岗实习,时长一般为3-6个月,一般有薪资收入,以2025届毕业生为主、2026届准毕业生为辅,以个人分散参加为主、集中组织开展为辅。主要来源为学校组织的线上线下实习招聘活动和重点引导就业用人单位发布的实习招聘信息,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积累丰富有内涵的就业实习经历、取得目标岗位的优先录用资格或获得研究开发、“管培生”等重要岗位入职Offer等。
(六)求职考察
求职考察是学生本人自主联系或用人单位主动邀请,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参加的以参访单位为基础的应聘活动,时长一般为3-5天,以2025届毕业生为主,集中组织开展和个人分散参加均可。活动内容一般包括当地人才政策解读、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科研生产现场参观、专家讲座交流座谈,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就业洽谈、笔试面试等,表现优秀的学生可提前获得用人单位入职Offer,签署就业意向协议。
七、行动任务
(一)2025届毕业生原则上至少要参加一种形式的一项暑期就业实习活动。
(二)以2025届毕业生为主,以参访研学或求职考察为主要形式,组织赴重点引导就业用人单位“强国有我”就业实习参访团。学生规模在2000人及以上的学院组织参访团队原则上不少于4支,学生规模在1000人及以上、2000人以下的学院组织参访团队原则上不少于3支,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下和只有研究生的学院组织参访团队原则上不少于2支。
(三)2025届毕业生之外的低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参加暑期就业实习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0%的比例。
(四)洽联新建一批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协议模板见附件1)。学生规模在2000人及以上的学院年内新建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原则上不少于3处,学生规模在1000人及以上、2000人以下的学院年内新建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原则上不少于2处,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下和只有研究生的学院年内新建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原则上不少于1处。
八、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学院学生就业实习活动体系与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进有组织就业实习,广泛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就业实习活动,大力推动学生通过就业实习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加强工作考核
就业实习活动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体系,就业实习团队纳入学校社会实践立项计划,由各学院统一管理,统一参与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就业实习行动组织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就业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学校还将单独组织就业实习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表彰。
(三)精心谋划计划
集体组织的团队、开展的项目,要提前谋划计划,统一填报《**学院(培养单位)2024年“强国有我”暑期就业实习行动计划表》(样表见附件2),于6月26日前报送学校。
(四)强化安全保障
要与接收单位一起,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确保学生就业实习的安全。严格甄选实习接收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保障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坚决不去;配备就业实习带队老师,集中组织开展的活动必须有教师或辅导员带队;防范诈骗风险,认真筛选各类招聘信息,以学校和学院发布的就业实习信息为准;统一购买保险,集中组织开展和个人分散参加活动都必须全员购买充足的人身意外保险;加强过程管理,活动开始前要开展全覆盖的安全培训,活动进行中要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风险;做好应急处置,及时掌握实习地地质条件和天气变化等,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置。
(五)认真做好宣传
注重做好学生就业实习行动宣传工作,会同各级各类媒体多角度宣传,注意在学院、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校网站和“企业微信”同步宣传。
(六)及时总结成果
认真填报、汇总和审核《**学院(培养单位)2024年“强国有我”暑期就业实习行动成果动态统计表》(样表见附件3)。集中组织开展活动的由项目、团队统一填报,每名学生、每项活动填写1条信息、逐一填报,个人分散参加活动的由学生本人填报,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年内已经组织开展的就业实习行动可补充填报;学生年内参加多种形式、多项就业实习活动的逐项填报;暑期结束后和11月底各汇总报送一次。
以上材料分3次报送(第一次:6月26日前;第二次:暑期结束后;第三次:11月底),均只要求报送电子版,请按照要求统一发送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人才合作与招聘服务部邮箱:scb@sdu.edu.cn。
九、联系人
济南校本部:王昕初,电话:88361986,宋博,电话:88366050,陈利,电话:88364880;
威海校区:王彦涛,电话:5688346;
青岛校区:苏 震,电话:58630032。
附件:1.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模板);
2.《**学院(培养单位)2024年“强国有我”暑期
就业实习行动计划表》(样表);
3.《**学院(培养单位)2024年“强国有我”暑期
就业实习行动成果动态统计表》(样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