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2021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基础数据整理工作已完成。各学院可登录“山东大学就业服务系统”(www.job.sdu.edu.cn),进入“就业事务-派遣信息”模块,自行下载导出档案交寄单和档案贴条,核对、修改本学院学生档案转寄有关信息。
一、发档要求
1.各单位请认真对照派遣方案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无误。
2.档案贴条贴在档案袋正面。毕业生的档案转寄地址,除派回生源地需由省人社厅匹配全国派遣库数据外(黑龙江、甘肃、吉林部分邮寄信息缺失,需毕业生落实),内容均由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学院提供,如毕业生后期反映原档案转寄地址有误,请审核其提供地址是否属实且与单位要求一致。如需修改,请同时在档案贴条、档案交寄单和EMS热敏单上改动并加盖学院公章。个别档案转寄地址、部门、联系人及电话不全的请自行补充完善并盖章。凡是EMS热敏单上地址有修改变动的请单独与邮局交接。
3.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上联正本、下联副本)以及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等一并装入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凭电子报到证报到,电子报到证按照一证一码原则生成,通过输入验证码或扫描二维码验证、识别报到证真伪及相关报到信息,电子报到证可以打印为普通制式纸质报到证。有需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正本的毕业生,可凭学校有关电子证明到档案保管单位提取。
4.缓派毕业生、延期毕业生档案在学院留存,暂不发放。待办理派遣手续后,持报到证到学院转档。
5.考入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无需邮寄,请直接转往所在学院;留校工作的毕业生档案请直接转往学校人事部或人才交流中心。如果上述两种情况在交寄单上出现,请直接删除即可。
6.已与原单位解除定向委培协议且另行择业的定向生,其档案可以根据报到证信息寄至现工作单位。
7.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与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执行同一就业派遣政策。部分非定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其报到证派遣去向为“回生源地”,但有实际工作单位的,可由单位向生源地档案保管部门调档。
8.单考生没有报到证,档案直接发至所在单位。
9.近期就业单位有变动的毕业生持单位接收证明、原单位解约证明,档案可以暂缓寄发,待办理完改派手续后到学院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10.档案由学院直接向邮局交接。交接时,请将三份档案交寄单,一份交邮局、一份交就业中心、一份学院留存。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及时查询档案接收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联系查找。
二、注意事项
1.档案贴条、档案交寄单须加盖学院公章,档案袋须密封后加盖骑缝章,泡沫袋若加封条需加盖学院公章。
2.档案收寄当天,学院须携带公章到现场。现场交寄核对时,请确保:1)档案贴条、2)修改后的EMS热敏单、3)手动修改标注的纸质版档案交寄单(一式三份)、4)修改后且红色标注的电子版档案交寄单四者信息一致。电子版档案交寄单可现场微信转发邮局接档人员。
3.所有毕业生档案均通过邮政EMS转寄,原则上不发机要件。个别档案如确需通过机要渠道转寄的,请单独做机要文件交寄单(见附件)与邮局现场交接,填写内容格式参照普通档案交寄单。
4.档案交寄后,各学院要将交寄单妥善保存,以备查询。邮政部门受理查询有效期为交寄之日起一年内。学生、学院均可登录“山东大学就业服务系统”查询档案单号。
5.除学校统一组织档案转寄外,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办理毕业生档案转寄业务,办理流程相同。受理部门:山大中心校区南门对面邮局;电话:88570856;邮局联系人:赵鑫15066150669。
三、发档分组
【济南】山东大学中心校区18号楼东连廊一层。
7月16日(周五)上午08:30,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软件园校区相关学院;
7月16日(周五)下午13:30,趵突泉校区、千佛山校区、兴隆山校区相关学院。
【青岛】青岛校区相关学院在青岛邮寄档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机要文件交寄单
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