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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0-29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培养单位):

山东大学2021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已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入库。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69号)要求,为改善特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环境,使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即时帮扶人口);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人。(两者不能兼得)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制定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管理办法,规范审核发放流程,建立责任机制。既保证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真实,又要避免让学生开具“奇葩证明”现象,尽量通过个人现有证照和通过网络核验来证明,对于网络核验不通过的由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人工审核。

各学院要明确告知申请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报送不及时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如发现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由所在学院负责追回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个人档案。

三、申报程序

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sdgxbys.cn)学生端口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院校两级审核完成后,形成《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毕业生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并交至学院。

各学院及培养单位请于112日上午12点前审核完毕,济南校区将加盖学院公章的附表《求职补贴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发至51jiuye@sdu.edu.cn)、系统生成的《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并张贴照片)交至就业中心217就业管理部。

威海校区各学院及培养单位发送邮箱:whjygl@163.com,纸质材料交至地址:知行楼117室
        青岛校区各学院及培养单位发送邮箱:sduqdjob@sdu.edu.cn 纸质材料交至:会文南楼A区就业中心117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全省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复核工作后,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于学校账户,再由学校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并由学生签收领取。

四、申报步骤

1. 毕业生登陆“山东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www.job.sdu.edu.cn学生服务-学生登录在“省网办事大厅”栏目选择“省级求职补贴申请”,跳转登录至“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 选择“办事大厅--求职补贴申请”。


2.学生在线填写、生成“山东省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

1)基本信息:系统自动读取学生上报生源信息,不可修改。

2)申请原因:填写困难类型、证件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四项内容。

【困难类型】包括上述七种困难类型。毕业生符合其中一种情况即可填写申请表。

【证件编码】:困难类型选项中不同类型要求的证照资料不同,根据现有的证件,填写对应的证件编码。

  选择“低保家庭毕业生”,证件编码填写家庭低保证编号;

  选择“特困人员毕业生”,证件编码填写救助供养证编号;

  选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证件编码填写建档立卡户编号;

  选择“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件编码填写本人或父母的残疾证编号;

选择“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件编码填写贷款合同编号。

【上传认证材料】:根据不同困难类型要求,没有证件的情况,证件编码可不填写,上传身份认定证明。

选择“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证明(证明材料盖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的章);

选择“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证明材料盖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的章);

选择“孤儿”,上传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选择“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上传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选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与系统中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核验,网络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证照资料;网络核验不成功的,上传建档立卡的贫困证明;

选择“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填报并上传残疾证(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父母残疾证,特殊家庭还可提供继父(母)或养父(母)残疾证);

选择“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填报并上传助学贷款合同证明。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申请毕业生本人的开户银行对应的银行卡号。一定要认真填写,便于准确接收发放的补贴资金。

3.申请情况跟踪查看。

学生提交成功后,等待院校两级审核,院校通过后等待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审核通过,流程结束。若院校审核不通过,学生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困难类型,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资料,重新提交审核。

4.院校两级在线审核。

学院登录省网后,在左侧“就业手续办理-求职补贴审核”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并张贴照片),提交学院审核盖章。

五、注意事项

   1.数据核验: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请直接上传证照资料。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款数据库》比对核验。
  
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通过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信息库》比对核验。
    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及孤儿:通过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系统数据比对核验。
    以上核验数据仅限山东生源数据,网络核验成功的学生,不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省外生源及省内网络核验不成功的毕业生,需要上传相应的证照资料,由院校进行人工审核验证。
    
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带有本人姓名、家庭成员关系等

有效信息页,否则无法验证身份。(仅限一张,如有多张图片,请先进行拼图处理后上传)

    2.学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求职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含任何学历阶段)。

    3.毕业生填写信息时,注意开户银行字段、证件编码字段不宜过长,照片格式、大小符合要求且命名不要过长,以免出现上传不成功或审核不通过的情况。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69号)

2.《山东大学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汇总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1029
















编辑:于春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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