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亲爱的2016届毕业生,我们为您整理了需要在毕业前完成的手续和办理方式,希望你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毕业季。
【第一部分】
一、2016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日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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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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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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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上报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暂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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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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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本科生毕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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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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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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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下午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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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培养单位)到所在校区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体地点另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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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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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培养单位)向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就业中心处理毕业生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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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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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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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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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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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各职能部门手续办理:
1、【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与就业报到证有关的提示:6月25日下午3点后学院统一领取报到证后,学生本人就可以根据安排领取报到证了,沿中间虚线裁开,上联是要由本人拿着办理报到手续的,下联一定要交给老师存入档案(或者学院替同学们统一做了这项工作),一张不大的证,切记和爱护你的毕业证学位证一样随身携带它。
为母校留下一份问卷: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就业调研的通知
2.【公安处】户籍转移:
【山东省人社厅】毕业生必知的就业手续办理
我校学生集体户口分属济南市公安局下属四个派出所管辖,所以,凡户口迁入山东大学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入校时属于哪个校区的同学,毕业时就由该校区公安处户籍办公室协助办理户口变动手续。 关于2016届毕业生户口变动的通知
3.【组织部】党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如所去单位变动或介绍信有误,党员应持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办理。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4.【团委】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团员证补办: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等工作的通知
5.【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毕业生如何办理离校手续:关于启用电子离校系统的通知
【第二部分】
一、校园卡离校手续办理的安排
1、自2014年起,毕业生校园卡已不再回收。为回应广大同学的呼声,不断完善校友服务内容,从2016年起,毕业生校园卡不做销户处理(除非毕业生本人提出要求),只开通校内消费及缴费功能。为了保证校园卡账户安全,超过6个月无消费活动账号自动休眠,需要时,可随时到校园卡自助设备激活使用。今后,校友所持校园卡其他功能由校友工作办公室会同校内有关部门协商后陆续推出,具体内容请关注山东大学校友会网站。
2、6月20日以后,本科生可登陆“本科生离校系统http://bklx.sdu.edu.cn:9901”,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radms.sdu.edu.cn/login”,在毕业生离校模块里操作,选择毕业生校园卡的处理方式。毕业生在离校系统办理校园卡离校手续的时间截止至6月28日24时。7月1日~3日,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毕业生的个人选择,办理相应的校园卡销户退款或继续使用业务。离校系统里使用电子签章,同学们不必再到校园卡充值点为离校手续单盖章。
3、毕业生离校系统里校园卡处理选择项说明:
“毕业生校园卡销户退余额”:如果毕业生申请销户,离校后不再使用校园卡,校园卡销户退余额。信息办将于7月1日~3日将申请销户的校园卡用户销户,余额转存至同学们对应的中国银行卡内。7月5日以后,同学们可在银行卡交易记录内查询。请同学们的中国银行卡保留到10月份以后。如果余额小于1元,银行不受理,销户金额将无法转到银行卡内,请同学们谅解。销户金额转存不成功的将由学校财务挂账。
“毕业生正式卡转校友校园卡使用”: 毕业生离校后,如果还需要回校使用校园卡,此选项可将学生正式卡转为校友校园卡使用,余额留在校园卡内不变。鉴于在校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有国家拨付的生活补贴,一旦离校,就不再享受国家补贴,按学校规定,该卡将在每次存款时,加收15%的管理费,(转卡时的余额不扣管理费)。信息办将于7月1~3日为同学们办理转卡手续,7月3日以后,同学们需要到圈存机上,做“毕业转卡”操作,圈存机写卡后才可在校内继续使用。如果卡片6个月以上没有消费记录,卡片会自动休眠,需要时,可随时到校园卡自助设备激活使用。
“本校升学继续使用”: 本校本科生考入本校研究生、本校硕士生考入本校博士生、本硕连读直升硕士、保资的学生,校园正式卡可继续使用至新学期开学时。信息办将于7月1~3日为本校升学同学办理延期手续,7月3日以后,同学们需要到圈存机上,做“延期毕业”操作,圈存机写卡后才可在校内继续使用,校园卡有效期延至2016年9月10日,余额不变。9月10日以后,信息办将这批卡统一销户,卡内余额转入同学们对应的新生校园卡内。
二、非毕业生的相关安排
本学期结束访学的外校交流生、保资期满人员、留学生等,请以班级为单位到所在校区充值点办理校园卡离校手续,可自愿选择销户退余额或转校友校园卡使用。
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结业、退学或离校延期毕业的同学必须在“毕业生离校系统”里办理校园卡离校手续。
2、在校延期毕业的同学,直接在校园卡自助圈存机上,选择“延期毕业”操作,自助办理校园卡延期使用手续,有效期延至2017年7月10日。
3、毕业留校任教的同学,请持就业派遣证或就业协议到校园卡充值点办理手续,校园卡可继续使用。入校报到后,凭入校手续单和身份证先办理学生卡销户,然后办理教工卡。
四、联系地点与联系方式
中心校区:综合楼(食堂)一层,联系电话:(883)66987
洪家楼校区:学生宿舍10号楼西头,联系电话:(883)75699
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13房间 联系电话:(883)82869
千佛山校区:主楼一层109房间 联系电话:(883)99678
兴隆山校区:教学5号楼一层 联系电话:(863)58050
软件园校区:食堂一层联系电话:(883)90268
五、校园卡圈存机安装位置
中心校区(共计20台):校园卡服务大厅、中国自助银行内、留园大厅北侧、知新楼B座一楼西厅、公共教学楼一楼东侧、理综楼一楼西侧、18号楼北楼一楼西侧、18号楼南楼一楼大厅
洪家楼校区(共计10台):3号和9号餐厅中间连廊、7号食堂中厅东侧、公共教学楼一楼大厅
千佛山校区(共计8台):主楼一层大厅、舜园食堂西门一层大厅、西苑餐厅东南墙
趵突泉校区(共10台):图书馆东厅、餐厅西门楼梯口、综合办公楼一层校园卡充值点
兴隆山校区(共17台):悦园餐厅、欣园餐厅、5号办公楼校园卡自助服务大厅、实验楼一楼大厅楼梯口、男浴室一楼大厅、图书馆一楼大厅、地下超市
软件园校区(共7台):学生餐厅二层楼梯口、校园卡充值点室内
(信息来源:山东大学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第三部分】
2016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今天下午分发到了各学院,接下来学院老师整理后会发到同学们手中,报到证存在问题的(如错别字、无人社厅盖章等),需将报到证、通知书(白联)、就业协议书、单位说明等材料一并于6月26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前交就业管理部(中心校区18号楼西连廊217室),学校于6月27日(周一)统一到省人社厅更正。逾期将不再受理。
【第四部分】
1.二次派遣手续 二次派遣: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在毕业后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单位直接网签,省外单位纸质三方录入网上)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内在接收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驻济省直单位或者跨省到山东省人社厅)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需要带的材料: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者接收函
2.改派手续 改派: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①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山东生源的到户籍地市级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非山东生源的到省人社厅办理。
②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网签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办理。
③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纸质三方协议录入网上,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省外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到省人社厅办理。
实例说明二次派遣和改派
山东省内
【实例一】毕业时报到证派到山东省潍坊市人社局,现在签约了在烟台市的一个单位,已经完成网上签约,二次派遣手续就是带着原报到证,和烟台单位签约的协议书,到烟台市人社局办理手续。无论这个单位是烟台市属的还是省属的,都只需要去烟台市人社局办理,在省内除了济南市之外的16地市之间二次派遣的手续都是这么一个原则。
【实例二】毕业时报到证派到山东省潍坊市人社局,现在签约了在济南的一个单位,如果这个单位是济南市属的,相仿实例一,到济南市人社局办手续;如果单位是省直单位,则需要持以上手续到省人社厅办理手续。
山东省外:
【实例三】跨省二次派遣,毕业时报到证派到潍坊市人社局,现在新单位是河北省的某个单位,学生需要在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上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告知辅导员通过申请并去找辅导员领取三方协议,签约完毕后在网上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持原报到证、新的协议书到山东省人社厅就业处办理手续。只要报到证上的抬头和新签约单位不在同一省份都这样办理。
【实例四】报到证派遣单位和新签约单位在同一省份,比如,毕业时派到河北省廊坊市人社局,现在单位还在河北省,原则是在河北省主管单位就可以办理,如果河北省主管单位不给办就回山东省人社厅就业处办理。
【实例五】省外到山东省内,毕业时派到生源地是外省的或者本来签约了外省人才,现在签约单位是山东省内的,相仿实例一和实例二办理手续
特别提示:改派手续各种情况相应只是比二次派遣多了一道手续,那就是先需要跟原单位解约,然后持解约函、原报到证和新的协议书去办理改派手续。 山东省人社厅手续办理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西楼一楼政务大厅
咨询电话:0531-88597896
【第五部分】
(一)就业报到证的遗失补办手续
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持报到证存根(如果丢了存根持报到证)、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就业中心开具的丢失证明到省人社厅补办。就业报到证正、副本原件一并遗失的,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持遗失情况说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人社厅补办。
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后遗失的,不再补发新证,但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学校核实情况后填写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印章,到人社厅办理。其中:2003年(含)以后毕业的,由毕业生持加盖学校印章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到人社厅办理;2003年以前毕业的,由学校持加盖印章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原件)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原件),到人社厅办理。
(二)毕业生放弃升学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手续
在就业方案中列为升学的,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放弃升学的,向学校提出补发就业报到证申请,由学校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在升学当年9月1日前提出申请的,经学校批准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送人社厅办理;
2.毕业生在升学当年底前提出申请的,经学校批准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送人社厅办理;
3.毕业生在升学半年以上一年以内提出申请的,由学校核实情况后形成正式文件,连同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学籍的证明,送人社厅办理。
毕业生在毕业升学一年以上的,不再受理补发就业报到证。
山东省17 地市各就业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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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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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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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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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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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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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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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708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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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十路 2239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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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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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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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667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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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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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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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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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279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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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 2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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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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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2-334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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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光明大道4139号枣庄市交通综合服务大楼20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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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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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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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8381066
|
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153号
|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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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科(毕业生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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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6785058
|
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2006 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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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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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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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826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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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589号国际人才创业中心24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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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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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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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 — 29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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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火炬路23号济宁人才大厦3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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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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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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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8-6997081\8261020\699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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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迎胜路138号泰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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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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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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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1-5190905\0631-5190826
|
威海市胶州路 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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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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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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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3-878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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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北京路 128 号日照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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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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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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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4-6213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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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 001 号 612 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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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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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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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578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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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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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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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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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234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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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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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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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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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5-2189065/218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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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西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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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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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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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3-306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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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府右街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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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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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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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531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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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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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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