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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实施“三大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http://www.smehen.gov.cn/ArtPaper/Show.aspx?id=727649

2009年04月07日         来源:新华网

    据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介绍,工商部门在全省实施货币出资“零缴付”、经营场地“零成本”、服务创业“零收费”“三大政策”,支持河南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据了解,货币出资“零缴付”,是指放宽出资方式限制,对于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创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无最低出资数额限制,出资方式由高校毕业生自主决定。经营场地“零成本”,是指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等网络技术开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机动车运输(含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纪等采用灵活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可登记为经营者的联系地址。服务创业“零收费”,即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各类企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与此同时,工商机关还放宽登记形式,实行“试营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经营事项涉及前置审批外,可实行试营业制度,在试营业期间内,免收各种费用。放宽创业领域,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入”行业和项目,都允许高校毕业生经营,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已被社会普遍接受但未被正式认可的新兴一般性经营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登记。

 

发布时间:2010-4-26 10:39:46   阅读次数:  来源:就业中心   编辑: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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