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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4-20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根据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活动的相关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高校毕业生、1名就业指导教师。2023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三、遴选条件

()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办法

(一)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 2.5*3.5cm,413*295像素),暂不需提供生活照,后续根据需要提供照片、视频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请各学院(培养单位)将电子材料按“学院名称+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于42317:00前发送至邮箱511zhidao@sdu.edu.cn

(三)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加大宣传力度。以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指导教师典型,激励广大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三)严肃推荐纪律。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责成学院(培养单位)开展自查,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业发展与就业指导部 8836569888366170


附件:

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表(教师)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4.“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

5.“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教师)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420


编辑: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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